1.竞赛简介
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起源于韩国,是韩国汉阳大学汽车控制实验室在飞思卡尔半导体公司资助下举办的以HCS12单片机为核心的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由竞赛秘书处设计、规范标准硬软件技术平台,竞赛过程包括理论设计、实际制作、整车调试、现场比赛等环节,要求学生组成团队,协同工作,初步体会一个工程性的研究开发项目从设计到实现的全过程。该竞赛融科学性、趣味性和观赏性为一体,是以迅猛发展、前景广阔的汽车电子为背景,涵盖自动控制、模式识别、传感技术、电子、电气、计算机、机械与汽车等多学科专业的创意性比赛。
该竞赛以飞思卡尔半导体公司为协办方,得到了教育部相关领导、飞思卡尔公司领导与各高校师生的高度评价,已发展成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近300所高校广泛参与的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2008年起被教育部批准列入国家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资助项目中科技人文竞赛之一。
2.竞赛赛制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原则上由全国有自动化专业的高等学校(包括港、澳地区的高校)参赛。竞赛首先在各个分赛区进行报名、预赛,各分赛区的优胜队将参加全国总决赛。每届比赛根据参赛队伍和队员情况,分别设立光电组、摄像头组、电磁组、创意组等多个赛题组别。每个学校可以根据竞赛规则选报不同组别的参赛队伍。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组织运行模式贯彻“政府倡导、专家主办、学生主体、社会参与”的16字方针,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一般在每年的10月份公布次年竞赛的题目和组织方式,并开始接受报名,次年的3月份进行相关技术培训,7月份进行分赛区竞赛,8月份进行全国总决赛。
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是在规定的模型汽车平台上,使用飞思卡尔半导体公司的8位、16位微控制器作为核心控制模块,通过增加道路传感器、电机驱动电路以及编写相应软件,制作一个能够自主识别道路的模型汽车,按照规定路线行进,以完成时间最短者为优胜。
3.竞赛规则
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参赛选手须使用竞赛秘书处统一指定并负责采购竞赛车模,采用飞思卡尔如下7个系列:
(1)32位Kinetis (ARM?Cortex?-M0+),主要包括Kinetis E,EA, L, M等系列;
(2)32位Kinetis (ARM?Cortex?-M4),主要包括Kinetis K, W等系列;
(3)32位MPC56xx系列;
(4)16位9S12系列;
(5)32位ColdFire系列;
(6)DSC系列;
(7)8位单片机系列(可使用2片)
作为核心控制单元,自主构思控制方案及系统设计,包括传感器信号采集处理、控制算法及执行、动力电机驱动、转向舵机控制等,完成智能车工程制作及调试,于指定日期与地点参加各分赛区的场地比赛,在获得决赛资格后,参加全国决赛区的场地比赛。参赛队伍之名次(成绩)由赛车现场成功完成赛道比赛时间为主,技术方案及制作工程质量评分为辅来决定。竞赛秘书处制定如下比赛规则适用于各分赛区预赛以及最终决赛。在实际可操作性基础上力求公正与公平参与。秘书处将邀请独立公证人监督现场赛事及评判过程。
在分赛区、决赛区进行现场比赛规则相同,都分为初赛与决赛两个阶段。在计算比赛成绩时,分赛区只是通过比赛单圈最短时间进行评比。决赛区比赛时,还需结合技术报告分数综合评定。
3.1初赛规则
(1)比赛场中有两个相同的赛道。参赛队通过抽签平均分为两组,并以抽签形式决定组内比赛次序。
(2)比赛分为两轮,两组同时在两个赛道上进行比赛,一轮比赛完毕后,两组交换场地,再进行第二轮比赛。
(3)在每轮比赛中,每辆赛车在赛道上连续跑两圈,以计时起始线为计时点,以用时短的一圈计单轮成绩;每辆赛车以在两个单轮成绩中的较好成绩为赛车成绩;计时由电子计时器完成并实时在屏幕显示。
(4)从两组比赛队中,选取成绩最好的25支队晋级决赛。
(5)技术评判组将对全部晋级的赛车进行现场技术检查,如有违反器材限制规定的(指本规则之第一条)当时取消决赛资格,由后备首名晋级代替;
(6)由裁判组申报组委会执委会批准公布决赛名单。
(7)初赛结束后,车模放置在规定区域,由组委会暂时保管。
3.2决赛规则
(1)参加决赛队伍按照预赛成绩进行排序,比赛顺序从第25名开始至第1名结束。
(2)比赛场地使用一个赛道,决赛赛道与预赛赛道形状不同,占地面积会增大。
(3)每支决赛队伍只有一次比赛机会,在跑道上跑两圈,以计时起始线为计时点,以最快单圈时间计算最终成绩;计时由电子计时器完成并实时在屏幕显示。
(4)预赛成绩不记入决赛成绩,只决定决赛比赛顺序。
比赛过程规则
(1)按照比赛顺序,裁判员指挥参赛队伍顺序进入场地比赛。同一时刻,一个场地上只有一支队伍进行比赛。
(2)在裁判员点名后,每队指定一名队员持赛车进入比赛场地,将赛车放置在赛道出发区。裁判员宣布比赛开始后,赛车应在30秒之内离开出发区,沿着环形赛道黑色引导线连续跑两圈,由计时起始线两边传感器进行自动计时。跑完后,选手拿起赛车离开场地。
(3)如果比赛完成,由计算机评分系统自动给出单圈最好成绩。
3.3比赛犯规与失败规则
比赛过程中,如果赛车碰到赛道两边的立柱并使之倾倒或移动,裁判员将判为赛车冲出跑道。赛车前两次冲出跑道时,由裁判员取出赛车交给比赛队员,立即在起跑区重新开始比赛,该圈成绩取消。选手也可以在赛车冲出跑道后放弃比赛。此外,比赛过程中如果出现有如下一种情况,判为比赛失败:
(1)裁判点名后,1分钟30秒之内,参赛队没有能够进入比赛场地并做好比赛准备;
(2)比赛开始后,赛车在30秒之内没有离开出发区;
(3)赛车在离开出发区之后2分钟之内没有跑完两圈;
(4)赛车冲出跑道的次数超过两次;
(5)比赛开始后未经裁判允许,选手接触赛车;
(6)决赛前,赛车没有通过技术检验。
(7)如果比赛失败,则不计成绩。
3.4比赛成绩规则
(1)在各分赛区进行预赛时,比赛成绩由赛车单圈最快时间决定。
(2)在决赛区进行比赛时,比赛成绩由赛车单圈最快时间以及队伍技术报告成绩综合决定。
4.参赛办法
4.1竞赛报名
参赛学校应在广泛开展校内培训和竞赛的基础上,选拔出适当数量的优秀代表队报名参赛。参赛队在报名时需按照竞赛规则确定本队的参赛组别,竞赛期间不得更改。各参赛学校需填写全国统一格式的报名表,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盖有学校公章)上报竞赛秘书处确认。
4.2预赛工作
各分/省赛区的竞赛工作在全国竞赛组织委员会与竞赛秘书处指导下,由相应承办学校组织成立分/省赛区竞赛组织委员会。在分/省赛区竞赛组织委员会领导下成立竞赛秘书组、比赛裁判组、专家组和比赛仲裁委员会。
分/省赛区预赛分为预赛与决赛两个阶段,并选拔本赛区竞速赛进入全国总决赛的竞赛队伍。根据当年报名参赛的队伍总数,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各分赛区进入全国总决赛的队伍名额。分赛区可以设立区级比赛成绩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胜奖等各类奖项。
4.3决赛工作
总决赛的竞赛工作由全国竞赛组织委员会组织,竞赛秘书处指导,承办学校执行。
在全国竞赛组织委员会领导下成立竞赛秘书组、比赛裁判组、专家组和比赛仲裁委员会。
全国总决赛期间的比赛一般分为预赛与决赛两个阶段。比赛设立全国总决赛各类竞赛奖项、优秀组织工作奖等,由每届全国竞赛组织委员会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其中竞速赛设一等奖、二等奖;其它奖项由每届全国竞赛组织委员会视具体情况确定。
5.ABG欧博历年获奖情况
2009年,2006级学生余波,张静霞,田翠翠,杨鑫,陈春江、骆婷共六人获得第四届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获得西部赛区三等奖。
2010年,2007级学生滕巾帼、王玉瑶、王敏获得第五届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三等奖,畅东栋获得第五届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