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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关于征集2020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1     浏览量: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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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20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陕科发〔20197号),为了做好我校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本次集中征集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一)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包括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一般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二)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包括杰出青年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指南单独另发)、企业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单独另发))

(三)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包括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区域创新能力引导计划、科技企业培育计划(后补助,明确条件要求))

(四)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包括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创新团队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有关条件符合具体指南要求。

(二)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本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发布之日起未办结验收证书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负责人是或者申报类别是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团队、青年科技新星的除外)

(三)禁止同一项目内容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

(四)各类科技计划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234)。

三、申报程序

上述科技计划项目均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ywgl.snstd.gov.cn)进行网上申报。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参与人),请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并将姓名、邮箱、职称、学院、工号(学号)等信息发送至panhong@snnu.edu.cn,学校管理员确认信息后激活账户。

(一)项目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本征集通知和具体申报指南的所有申报要求,审慎选择拟申报的计划类别,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以及项目申报要求的证明材料。一经受理,计划类别不予调整,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得随意变更。

(二)我校系统申报时间:20196249:0020198217:00。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三)项目经申报单位及省教育厅逐级审核,提交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后,生成项目申请书(电子申报材料,带有条形码和水印)。省科技厅规定,申请书生成正式版后不予退回和修改,请项目负责人提交前认真检查。

(四)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仅立项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提交二份纸质申请书留档)。

(五)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四、其它事项

(一)申请预算说明

各类科技计划支持额度详见具体计划的申报指南。项目申报时只需填写经费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金额(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补齐),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仅立项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填写经费预算表)。

(二)其他说明

1.重点产业创新链原则上需依托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创新团队;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原则上需依托国际合作基地;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必须依托陕西省及国家重点实验室;软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原则上需依托省级科技智库或软科学研究基地。

2.重大应用型、市场导向类、产业化目标明确的科研项目以企业为主导进行申报。

3.申请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基础研究计划(重大、重点、杰青项目)、科技创新团队的项目负责人须进行专家注册后进行项目申报。专家注册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常年开放,评审专家原则上只从专家库中选取。

4.重大重点项目不附查新报告,在确定立项前由省科技厅委托机构统一查新查重。

5.鼓励联合省外、港澳及台湾高层次科研单位和团队申报计划项目。

五、联系咨询

校科学技术处联系人:潘红 曹晓仪

联系电话:85310462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联系电话:029-8729428181773390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

各类计划具体业务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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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日